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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史研究丨丁启阵:中国诗酒关系略论 ——附论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融合

作者:丁启阵时间:2021-11-17点击:[]次

丁启阵:中国诗关系略论

——附论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融合


【作者简介】丁启阵,北京外国语大学中文部


【编辑说明】本文原刊《中国典籍与文化》()2001年第02期,本次编辑全文转自人大复印报刊资料《文化研究》200108期,注释、参考文献从略,引用时务必请以原刊为准!



在中国,诗和酒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,但这种密切关系不是一开始就有的,它有个演进的过程。这个演进过程说明,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不总是截然分开的,两者是可以相通的。


一、诗与酒的密切关系

中国历史上,酒的诞生要早于诗歌。自然酒,即野果、蜂蜜、兽乳等含糖物质,经自然发酵而成的酒,早在人类尚未诞生之前的洪荒时代就有了;人工酒的出现,也可以追溯到七八千年以前,也就是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转变的时期。当时相对稳定的生活条件、相对充裕的生活资料,为造酒提供了条件。河姆渡、大汶口和龙山文化遗址出土的大批酒器(陶鬶、陶盉、陶杯、陶尊、漏缸、陶盆、陶瓮等),也证明六千多年前我国谷物酿造酒已经产生,五千多年前黄河下游地区的酿酒和饮用已经相当普遍。至于传说中的杜康(少康)、仪狄时代,是酿酒技术有了长足进步的时代,不是发明阶段。可见,无论是诞生还是饮用,酒的历史都非常久远。相比之下,诗歌的诞生要晚得多。从现存文献看,我国诗歌可以追溯的历史也就是三千年左右。不管是《吕氏春秋》所记载的《侯人歌》(《音初篇》)、“葛天氏之歌”(《古乐篇》)这类与原始乐舞结合的歌咏,还是《吴越春秋》所记载反映原始狩猎过程的《弹歌》(《句践阴谋外传》),可以肯定,都不会超过三四千年。我国第一部诗歌集子《诗经》编定于二千五百年前,其中的诗歌一般认为创作于此前五百年左右的时间里。

但是,诗歌一经产生,就跟酒结下了不解之缘。诗歌是生活的反映,而饮酒早已是人们生活的重要内容,所以上古诗歌里有许多篇什写到了酒和饮酒,是不足为怪的。到了后来,随着诗歌的总体发展,跟酒有关的部分也不断地丰富完美起来。中国诗歌达到鼎盛的唐宋时期,诗和酒的关系就达到了水乳交融的境界,以至于我们可以说,唐诗宋词几乎就是酒缸里浸泡出来的灵性。三国以后,中国诗人没有不喝酒的,所有伟大的诗人都写出过跟酒有关的著名诗篇,甚至几乎所有的著名诗人都留下了不朽的饮酒形象。萧统说“陶渊明篇篇有酒”(《陶渊明集序》),郭沫若统计过,李白现存的诗和文一千五十首,“说到饮酒上来的有一百七十首”,杜甫现存的诗和文一千四百多首,“说到饮酒上来的共有三百首”(《李白与杜甫》196页)。诗人的饮酒形象往往来自于他们自己的一二名句:陶渊明的止酒情无喜,李白的今朝有酒今朝醉,杜甫的性豪业嗜酒,刘禹锡的暂凭杯酒长精神,欧阳修的醉翁之意不在酒,苏轼的把酒问青天,辛弃疾的醉里挑灯看剑,李清照的浓睡不消残酒,凡对中国文学有所了解的,都耳熟能详。写酒的名诗名句,曹操的《短歌行》里的对酒当歌,人生几何?李白的《将进酒》古来圣贤皆寂寞,惟有饮者留其名”,“五花马,千金裘,呼儿将出换美酒,与尔同销万古愁!”《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》“抽刀断水水更流,举杯消愁愁更愁”。杜甫的《曲江二首》“酒债寻常行处有,人生七十古来稀”,《客至》“肯与邻翁相对饮,隔篱呼取尽馀杯”。白居易的《问刘十九》“绿蚁新醅酒,红泥小火炉。晚来天欲雪,能饮一杯无?”杜牧的《清明》“借问酒家何处有?牧童遥指杏花村”,《江南春》“千里莺啼绿映红,水村山郭酒旗风”。一时也不能枚举。很难想像,没有酒,中国的诗歌会是什么样子。

其实不止是诗歌,也不止是中国,如果没有酒,整个人类的文艺都将逊色得多。因为酒在文艺创作中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。“李白斗酒诗百篇”,“斗酒”与“诗百篇”之间,除了伴随关系,一定也有因果关系:“斗酒”是因,“诗百篇”是果。酒能激发诗歌灵感,不止是一种普遍现象,更是有着科学依据的,即酒精的麻醉与兴奋作用。麻醉可以使人摆脱庸琐拘束,进入一种较为自由的心灵状态,进入一种忘我之境;兴奋则大大提高了人的领悟力和想像力。对此诗人们是最有体会的。李白说:“三杯通大道,一斗合自然。”(《月下独酌》)苏轼说:“俯仰各有态,得酒诗自成。”(《和陶渊明饮酒》)范成大说:“老去读书随忘却,醉中得句若飞来。”(《分弓亭按阅》)都是经验之谈。


二、诗酒关系的类型

诗和酒的关系不是单一的,它可以分析。根据诗人、酒、诗歌三者的联系情况,我们把诗酒关系分为四种类型:

(一)诗人

这个类型指的是,诗人作诗描写酒或者跟酒有关的人或事情。例如,《乐府古辞·杂曲歌辞·乐府歌》:“春酒甘如醴,秋醴清如华。”这是赞美酒的。《古歌》:“上金殿,著玉樽,延贵客,入金门……主人前进酒,弹瑟为清商。”这是写宴饮。《周礼·冬官·梓人》:“祭侯之礼,以酒脯醢。”这是写祭祀。《仪礼》:“甘醴惟厚,嘉荐令芳。”“旨酒既清,嘉荐亶时。”“旨酒既湑,嘉荐伊脯。”“旨酒令芳,笾豆有楚。”这是士子成人加冠仪式上的祝词。

(二)酒诗人

这是指喝了酒的诗人所写的诗。例如,楚霸王项羽的《垓下歌》:“力拔山兮气盖世,时不利兮可奈何?虞兮虞兮奈若何!”据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记载,项羽在作歌之前曾经“饮帐中”。汉高祖刘邦的《大风歌》:“大风起兮云飞扬,威加海内兮归故乡,安得猛士兮守四方!”据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记载,也是在一次“酒酣”之后的创作。酒后作诗,历史上大有人在。

(三)诗人

这是指诗跟酒之间不是简单的描写与被描写关系,酒已经成为了诗的有机体的一部分。例如,陶渊明的《止酒》:“居止次城邑,逍遥自闲止。坐止高荫下,步止荜门里。好味止园葵,大欢止稚子。平生不止酒,止酒情无喜。暮止不安寝,晨止不能起。日日欲止之,营卫止不理。徒知止不乐,未知止利己。始觉止为善,今朝真止矣。从此一止去,将止扶桑涘。清颜止宿容,奚止千万祀。”杜甫的《登高》:“风急天高猿啸哀,渚清沙白鸟飞回。无边落木萧萧下,不尽长江滚滚来。万里悲秋常作客,百年多病独登台。艰难苦恨繁霜鬓,潦倒新停浊酒杯。”哪怕是一闪现,对于整首诗、整个意境也是至关重要。这一类实际上跟下边一类很接近,有时候很难分开。

(四)酒诗人

这是指诗人、酒、诗歌三者已经混为一体。例如,《汉乐府古辞·瑟调曲·善哉行》:“欢日尚少,戚日苦多。何以忘忧?弹筝唱歌。”宋子侯《董娇娆》:“吾欲竟此曲,此曲断人肠。归来酌美酒,挟琴上高堂。”曹操的《短歌行》:“对酒当歌,人生几何!譬如朝露,去日苦多。慨当以慷,忧思难忘。何以解忧?惟有杜康。”李白的《将进酒》也属此类。

诗酒关系的类型当然不排除其他分法,我们之所以这样分,是有所考虑的。主要是,这样划分对说明诗酒关系的演进有便利之处。


三、诗酒关系的演进

虽然说诗歌诞生之初就跟酒结下了不解之缘,但是两者之间的关系毕竟也是由简单到复杂、从相关到相融一步步发展起来的。

上古时期直至汉代以前,诗歌与酒的联结是比较简单的。一般来说,这一时期它们基本上限于第一种类型,即诗人通过诗歌描写酒和跟酒有关的人或事情。准确地说,就是当时的酒和饮酒还只是被作为客观的对象反映到了诗歌里。人们赞美酒,描写祭祀、节庆日、礼俗日、寿诞日、招待宾客时的饮酒情景,其中说到酒的时候,基本上是跟菜肴、音乐之类并立的,也就是说,酒还没有跟人的情绪产生像后来那样的特殊关系。下面举三个《诗经》里的例子:

九月肃霜,十月涤场。朋酒斯飨,曰杀羔羊。跻彼公堂,称彼兕觥:万寿无疆!(《豳风·七月》)

我仓既盈,我庾维亿。以为酒食,以享以祀。以妥以侑,以介景福。(《小雅·楚茨》)

幡幡瓠叶,采之享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尝之。有兔斯首,炮之燔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献之。有兔斯首,燔之炙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酢之。有兔斯首,燔之炮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酬之。(《小雅·瓠叶》)

这三个例子里,无论是寿宴还是祭祀,酒都只是一种饮料,跟食物(“羔羊”、“食”、“瓠叶”、“兔首”)并立。当然也不能说上古时期,酒完全没有跟人的情绪发生关系。一是历史久远,文献散佚,今天所见只是其中的一部分。同时,个别诗篇里也确实有将酒与情绪联系在一起的。例如《诗经·周南·卷耳》:

陟彼崔嵬,我马虺隤。我姑酌彼金罍,维以不永怀。陟彼高冈,我马玄黄。我姑酌彼兕觥,维以不永伤。

为了怕长久的牵挂、为了怕长久的伤心,主人公频频喝酒,可见,他已经在利用酒的麻醉作用了。不过,这样的诗在上古时期实在是少而又少。

汉代是诗酒关系的飞跃时期,出现了上文所说的(二)(三)两种类型。飞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。第一,酒后作诗的情况大量出现。项羽的《垓下歌》、刘邦的《大风歌》之外,东方朔(见《史记·滑稽列传》)、杨恽(《拊缶歌》)、汉灵帝刘宏(《悲歌》,见《后汉书·何后纪》附王美人传)等人都续有所作。第二,出现了述写较为复杂、跟酒有关的故事的诗篇。这就是辛延年的《羽林郎诗》。这首诗描写了一个发生在酒店里的故事,一个贵戚家奴跑到由一位西域少女开的酒家,跟美丽的西域少女调情求欢,遭到了少女的拒绝。这首诗所塑造的西域少女形象对后代的诗歌创作有很明显的影响。第三,酒开始跟忧愁产生直接的联系。乐府诗、“古诗十九首”,饮酒被当作人生苦短情绪之下遣闷、及时行乐的一种方法。例如:《乐府古辞·大曲·满歌行》:“饮酒歌舞,乐复何须?”(《宋书·乐志》所引为:饮酒歌舞,不乐何须?)同上《善哉行》:“欢日尚少,戚日苦多。何以忘忧?弹筝酒歌。”《古诗十九首》其三:“人生天地间,忽如远行客。斗酒相娱乐,聊厚不为薄。”同上其十二:“服食求神仙,多为药所误。不如饮美酒,被服纨与素。”这种生活态度虽然不乏消极成分,但是从诗歌创作角度说,它无疑为后代开辟了一片广阔的天地。

汉代往后,魏晋继之而略有发展。其中陶渊明尤多贡献,他把饮酒当作对抗浊世、乱世的武器,成就一部避世隐居者含蓄醇美的伟大诗篇。到了唐代,诗酒的关系才被发展到了极至。不但上文所说的各种类型兼备,而且可以说无臻不妙。唐代的酒诗,真正达到了丰富而深刻。说它丰富,豪放的,低徊的,忧伤的,欢快的,揭露丑恶的,再现美好的,应有全有;说它深刻,无论是社会现象,还是人生感受,唐代诗人都凭着他们超卓的禀赋和惊人的胆识,辅以酒神的激情,作了近乎完美的再现或表现。唐代固然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大时代,但是唐代诗人的才情之所以能够得到那样淋漓尽致的发挥,跟酒的作用是密不可分的。这只要看一下杜甫《八仙歌》中对李白、张旭的描写就可以得到印证:“李白一斗诗百篇,长安市上酒家眠,天子呼来不上船,自称臣是酒中仙。张旭三杯草圣传,脱帽露顶王公前,挥毫落纸如云烟。”因为酒(当然也因为当时政治上的许可这个大前提)的作用,艺术家们可以把贵贱礼数置之度外,在一定的时间里让自己的心灵进入自由境界,这是符合艺术创造规律的。


四、从诗酒关系的演进看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融合

文化学对文化结构有各种各样的划分,二分、三分、四分乃至六分都有,不管哪种划分法,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是各家都认同的基本划分。可以划分,说明它们是有区别的。但是,区别不等于不能相互转化。事实上,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有时候是可以相互转化的。诗和酒关系的历史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。

作为一种饮料,酒当然属于物质文化范畴,而作为人类艺术创造活动的精神产品,诗歌则属于精神文化范畴。两者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。在诗歌、诗人和酒的关系还处于上文第二节所说的第一种类型(诗人→诗→酒)阶段时,诗里边的酒还只是物质文化的一种以代号的形式在诗歌里被描写的。这个时候的酒,跟任何其他物质(物体)例如一件器具没有任何不同。当诗酒关系进入到第二种类型时,情况就有所不同了。第二种类型阶段,酒虽然没有直接转化为诗歌的成分,但是它在艺术创造(写诗)过程中发挥了独一无二的作用:适度的麻醉和兴奋作用。这就不是其他物质的东西所能比拟的了,有“李白斗酒诗百篇”,却不会有“李白斗饭(或者升水)诗百篇”。这一阶段,我们可以说酒以一种湮灭自身的方式为精神文化的产生出了力。而当诗酒关系进入到第三种类型以后,情况就完全不同了。这个时候的酒已经完成了由物体到艺术形象(心灵感受)的升华,它已经是诗歌旨趣、意境的有机成分了,也就是说物质的酒已经转化为精神的酒了。第三种类型与第四种类型除了诗人的创作状态之外没有其他区别。

当然,我们也没有必要夸大诗酒关系的价值。南北朝人陈宣说得好:“酒犹水,可济可覆。”(《与兄子秀书》)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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